温馨提示:
各位老师请将表格《取消考试资格审批表(最新版)》交给岑院长签字后,于下周一(5月28日)下午4点前交到学院办公室。签字环节不予代办,请自行处置。由学院统一于周二上午派学生送交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逾期,则请各位老师自己送达各二级学院,谢谢。
附件:取消考试资格审批表(最新版).xls
理学院
201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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