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做好学院2020年招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学(2006)4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浙江省的疫情防控情况,复试工作统一采用线上平台开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复试综合考核,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严明招生纪律,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副书记/纪检委员全程监督,成员由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主要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办法);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面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负责组织成立本学院的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2)学院成立各学位点学科(专业)线上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由5位教师组成,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3人,并且至少1人需具备较高外语口语水平。复试组设秘书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专家小组成员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决定所在组别。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加该考生报考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参加复试的专家成员名单在面试前随机抽签确定。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公正评分。
(3)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不少于2 名组员;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学院成立技术小组,主要负责复试各环节视频软件平台所需硬件、软件环境的安装测试。负责对复试专家及复试考生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三、时间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18日14:00进行,复试开始所有考生线上等待,根据抽签情况决定次序。
四、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学院将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通过系统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
(2)《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3)学历证明资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19年10月30日之前颁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③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20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8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必要资料
①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②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在读生学信网证明)+政审表+本科成绩单以上材料整合形成一个PDF文档(不超过49MB),上传到复试系统内。
(5)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认真审查,学院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复试工作安排,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今年采用线上复试方式,技术平台会提供“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五、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六、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是学校招生自主权的重要体现,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针对疫情防控的要求,今年采取线上复试形式,由学校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学院要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针对线上复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侧重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1)面试开始考生首先进行自我介绍,介绍中报考试序号、不得报姓名,介绍内容自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然后进行专家问答。(2) 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的综合表现打分。
2.外语水平测试:采取问答的形式,考察学生的听力和外语表达能力;专家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的外语水平打分。
3.专业课测试:侧重考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能力等。复试前考生需在系统内提交所报复试科目,采取问答的形式,根据考试大纲确定考试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系统随机产生3道专业测试题目,考生思考时间3分钟。
以上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测试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每个环节成绩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的方式为线上测试,另行安排组织,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提交近一个月内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6.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等进一步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专业课测试×30%+外语水平测试×20%;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8.复查工作。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录取工作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研究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其它注意事项
1、2020年研究生招生的各项通知请及时关注理学院/曙光大数据学院网页(包括复试名单等)。
2、请广大考生务必在复试期间保持良好的网络畅通、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否则后果自负。
3、学院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 0571-8507 0723;
4、监督电话:8507 0709,邮箱:cjm330@126.com。
理学院/曙光大数据学院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