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5-03-28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以及《浙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理学院202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1人:数学专业33人、物理学专业25人、应用统计专业38人(含士兵计划1人),电子信息5人(在信息学院招生)。

     三、组织管理

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院、学位点两级管理模式:

(一)学院层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招生复试录取政策,全面指导、统筹和协调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为统筹协调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另设以下几个工作小组:

1.技术保障组。负责面试设备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及现场技术保障。

2.督查组。监督检查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监督各类安全责任书、保密责任书的签订,监督命题专家和评委的抽取工作。

3.宣传组。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相关宣传;负责复试期间网络舆情监控、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

4.资格审查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由学院分管研工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配备不少于2名组员;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5.应急工作组。处理复试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如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考试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舆情事件或使工作中断的各类障碍事件。

(二)学位点层面。学院学位点成立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

1.学位点专家复试小组。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小组成员须在5人(含)以上,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1人必须具备较高外语口语水平及听力测试能力。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在面试前随机抽签确定。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工作。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公正评分。复试小组另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

2.学位点协助学院制定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办法),负责组织本学位点的综合面试、专业课、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3.学位点负责人需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四、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一志愿复试时间:2025年3月31日—4月1日。调剂复试根据国家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数学1:1.5,物理1:1.8,应用统计1:1.25。 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入复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考生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浙江科技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学历证明资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25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23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

5.其他资料

所有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加分项目和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五)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本次复试工作采取线下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综合面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情况。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语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专业课测试:根据已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组织专业课测试(线下复试专业为专业课笔试)。在命题过程中,根据初试和复试的不同考核目标,确定考试内容,并根据时间安排确定相应的题量。若组织一次复试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不同批次的复试要求使用不同试题,并注意不同试题之间公正及公平性。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以上3个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科目相同。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心理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试。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50%+专业课测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七)应急处置

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处置硕士研究生复试中的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护和保障措施。

(八)复查工作

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调剂条件设置将在本学院复试调剂公告中予以公布。

(二)调剂程序

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如果复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以上同分的调剂考生全部进入复试。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具体缺额情况,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专业相关信息。考生登录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申请。学院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筛选并确定拟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学院须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相关安排等信息。考生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后进入复试环节。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调剂考生已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联系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录取工作管理

考生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批考生分开排名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等进一步核实。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应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的学院提交近1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

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将复试细则、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和调剂公告在本学院官网进行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

八、监督工作

(一)实行责任分工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根据工作安排,选派专门人员进行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四)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5070723;

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571-85070108;

邮箱:chenjing@zust.edu.cn。

   九、本办法由理学院负责解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

2025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