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挑战杯”全国、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07-04-13

各二级学院:
为迎接第十届“挑战杯”全国、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经学校同意,决定由教务处、科技处、团委于2007年3月至5月期间,组织开展第十届“挑战杯”全国、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背景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性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在较高层次上展示了我国高校的育人成果,并推动了高校与社会间的交流。它已成为高校学生课余科技文化活动中的主导性活动,成为高校与社会交流的重要窗口,成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有效方式,成为培养跨世纪人才的重要途径,成为高校展示综合实力和对外宣传的舞台。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选拔活动的顺利开展,力争在全国、全省“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中有较大的突破,成立我校大学生参加第十届“挑战杯”全国、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领导小组及专家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杜卫
副组长:陈浩 吕进
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毛建卫、冯军、朱吉梅、张云、杨春亭、苏金乐、陈跃泉、林江、罗朝盛、郑友取、赵东福、项新建、夏建中、徐迅、曹旭华、蒋惠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办公室挂靠校团委,郑友取任办公室主任。
三、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一)参赛资格
凡2007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学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凡申报参加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参赛作品必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具体问题。
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二)作品申报
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老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校参加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全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专家组评论,由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四、具体工作
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定于2007年11月在天津南开大学举行,“挑战杯” 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定于2007年5月在浙江理工大学举行。请各二级学院以“新苗人才计划”、历年大学课外学术科技开发基金立项作品及近年来学生科技成果为基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深入挖掘,做好参赛作品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一)参赛报名。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参赛报名,各学院分团委做好组织发动和资格初审确定申报项目,按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选标准》(附件一)的要求,各项目认真填写《“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二),各学院填写《“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汇总表》(附件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20日。
(二)校内选拔。2007年4月下旬,进行参赛作品选拔。预审通过的作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针对性修改和完善。
(三)作品选送。2007年5月上旬,竞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院校及社会各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和教授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统一评审,推荐参加省赛。
(四)校内总结表彰和全国“挑战杯”比赛作品申报。2007年6月,进行总结表彰,推荐获奖作品参加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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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