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高校教师访问学者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07-03-28

关于申报2007年高校教师访问学者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关于做好2007年教育部高校教师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2007年我校申报教育部及浙江省高校教师访问学者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访问学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2.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2007年度教育部下达给浙江省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名额为30人,我校限报人数为2人。其中教育部名额1人,经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审核,没有推荐成为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教师,列入浙江省高校教师访问学者资助人选。
    请各单位择优确定推荐人选,于4月4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报人事处。学校确定人选上报,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后,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于5月11日前报人事处。表格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凌晶;联系电话:85070153。
 
                                           人事处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