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领租房补贴教职工进行重新确认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06-11-20

关于对申领租房补贴教职工进行重新确认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租房补贴的发放工作,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议,以及校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拟对2006年3月前在校工作的事业编制教职工申领租房补贴进行重新确认工作。请申请租房补贴的教职工对照学校以往颁发的涉及租房补贴的有关文件精神,填写下表。并请在11月25日前书面交到产业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行政楼115室)。
相关的文件及《确认表》表格的电子文档请在产后处FTP地址中下载(ftp://172.1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