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教务处通知】关于组织做好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9-11-20

                                 

关于组织做好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11-19 14:31]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我校有15项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请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要围绕《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我校《浙江科技学院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19〕39 号),推动我校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促进理科、商科、艺术类等学科的新发展。在产业学院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产教融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第二课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等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积极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内容更新、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师德师风建设与评价、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青年教师助教机制、国际化与本土化融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质与内涵、应用型专业群建设的机制与方法、地方高校通识教育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具体可参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项目要聚焦教学,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

二、申报立项名额

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15项;同时为创设系统的教学改革体系,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30项左右。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名额见附件3。

三、申报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教学人才培养。项目要从解决教学与人才培养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重在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与成功推广应用。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同时,为积极培育全域性、高水平的教学成果,要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统筹和整合,加强团队合作,重点设计和推进彰显我校特色的改革项目。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在研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两所及以上学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交所在部门。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初评,按规定名额推荐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项目进行汇总,组织评审出45项项目,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校内公示。前15项向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备案同意后,正式发文立项;后30项正式发文立项为2019年度校级重点教改研究项目。

五、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按规定名额对申报材料汇总后,于12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cjq0816@zust.edu.cn,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办公室:行政楼210。

纸质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10份;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1份,须盖部门公章。

电子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

3. 网评版《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用作网络评审材料)。网评版申请书不得出现项目主持人、参与人姓名和项目所属部门的名称,可用××代替,否则网评成绩作零分处理。电子版以word格式上报,以项目名称命名。

六、项目结题要求

省级项目须发表1篇及以上教改类核心期刊论文(或两篇教改论文,或由一级出版社出版教材1部),校级教改项目须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或出版教材1部)。

附件: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

3.“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分配表

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

5.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教务处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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