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26

全体教师: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浙科院党办发〔2019〕5 号)《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1433号)(附件1),现将2020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进程

1. 20201211日前,通过本部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及考核小组成员,并将书面稿(双面打印,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章)交教务处。

2. 2020129前,完成2020年度基本教学课时、人数等数据核对确认。

3. 202012月11日前,系统管理员完成“教学业绩系统”基本数据录入(网址:http://jxyj.zust.edu.cn/epstar/web/swms/mainframe/home.jsp)(系统管理权限说明见“附件3”)

4. 20201215日前,参加考核人员完成个人应填报数据的系统录入(指导学生申请知识产权、指导学生发表论文、教材信息、教研论文信息、教学获奖、其它教研工作说明、其它教学工作量)。

5. 20201220日前,完成2020年度基本教学工作量计算和确认。

6. 202012月31日前,各学院(部门)完成全部工作量分配、数据审核工作.

7.20211月5日前,完成业绩考核投票评优,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8. 20211月22日前,各学院(部门)将考核结果(含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4”、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及未参加考核人员统计表“附件6”)发教务处,并将考核结果打印盖章连同教师个人考核表(双面打印、首页签名)交教务处。

▲注:各项工作请尽量提早,如与学校其他工作冲突,以新发布通知为准

二、关于考核对象的补充说明

考核对象为我校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包括聘为教学科研岗的教学人员、专职实验教学人员、辅导员和双肩挑干部。其中,辅导员不计入各学院(部)的考核人数,负责国内学生和留学生的辅导员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由各学院(部)汇总后分别报学生处和留学生中心,由学生处和留学生中心分别制定相关细则进行单独考核。

三、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doc

附件2.教学业绩管理系统管理权限说明.xlsx

附件3.教学业绩管理系统-系统管理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4.教学业绩管理系统-教师使用说明.doc



教务办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