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推进我校的课程思政项目建设,使“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更好地发挥思政功能,学校决定对已完成研究工作并在本年度开课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受理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和11月份,发文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及以后立项发文之日起已过建设期且本年度开课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均需申请本次验收,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如有本年度未开设此课程等特殊原因的项目,经申请,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同意,可再延期1年结题。超期2年(含延期时间)及以上的项目将发文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二、结题验收依据
依据《浙江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定标准及评分表》、《浙江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随堂跟踪评价表》、研究成果和教学大纲。
三、结题验收程序
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对本部门已完成研究工作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1.申请验收的项目主持人将结题申请书、研究成果、教学大纲等相关教学文档交所在部门。研究成果包括:课件、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成效、教材、实验指导书、试题(卷)库、正式刊物论文等。
2.各学院(部)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可采用督导听课、学生座谈、材料审核等形式,要注重教师通过课堂教学育人的实际效果,评价教学设计的达成度;要严格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通过随堂听课、查阅材料等形式对二级学院(部)上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复核,校级听课综合平均分低于90分的将不予结题。
四、结题验收结果公布
1.各学院(部)应在每年的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结题申请书、结题汇总表、随堂跟踪评价表(综合分)、评分表纸质稿(各一式一份)交教务处210办公室,以上所有电子稿(含教学大纲)发至cjq0816@zust.edu.cn(其中结题汇总表电子稿请于开学初两周内上交)。(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
2.教务处对结题验收结果予以正式确认后,于每年的12月份发文公布。
附件:1.浙江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
2.浙江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题申请书
3.浙江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定标准及评分表
4.浙江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随堂跟踪评价表
5.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结题延期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