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9-11-05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鼓励和支持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成果的凝练与推广,经研究,学校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不限于2018年立项的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鼓励各学院、各专业整合资源,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学成果申报;鼓励各级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研究实践、正式出版的优秀教材及推进学生转专业、青年教师培养、加强学生学业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成果申报;鼓励成果紧密结合我校工作的实施,体现学校国际化、应用型办学特色;鼓励统筹考虑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等各方面并有推广价值。

二、申报条件

1、省内首创,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2016年以来完成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该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对于已获得过历次校级、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2、所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3、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并优先支持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4、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应直接承担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主要完成单位应为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

三、奖项设置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校级一等奖10项左右,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推荐高一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校级二等奖及优秀奖视申报情况再定。

四、申报和推荐程序

1、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人(项目组)须填写《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提交教学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汉字)及教学成果相关支撑材料(简装成册),交所在部门。

2、申报人(项目组)所在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请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申报者是否具备申报资格;审核申请内容是否准确无疑,审核后各部门对每个申请项目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并汇总交教务处。

3、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评审。

五、申报材料及上交时间

1、《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及50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一式二份)

2、2019年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份)

3、成果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二份简装)

4、以教材形式申报的教学成果需提交样书二本

请各有关部门须在2019年12月16日前将材料1、2、3、4送交教务处210办公室,同时将材料1、2的电子文档发送至:cjq0816@z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办公室:行政楼210。


附件: 1、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2019年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评审标准

教务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