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各级在校生:
申请第二课堂学分条件:开放实验/等级考试无需提供纸质支撑材料,其他事项申请学分事项请提供支撑材料:1.各类科技竞赛/科技立项项目纸质证明材料+立项负责老师签名,非理学院立项老师请加盖对方学院公章/或者立项部门处室公章;2.职业技能证书只认定纸质证书;3.各类专利/出版物请提供发票原件+专利批准机构证明/出版机构证明;4.各类参与或协助教师科技/实验项目请附上纸质材料详述参与的环节并附上负责老师签名,非理学院教师请加盖对方学院公章;未尽说明事宜请参阅附件相关学分申请文件规定。),没有纸质支撑材料一律不予认定申请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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