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再次开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改题;
2、学院要切实制订好符合专业特点的具体评分标准,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评分等项工作。答辩前1周,将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工作安排、评分标准等电子稿交教务处;
3.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须认真填写“指导教师评语表”、“阅卷教师评语表;
4. 2018年5月18日~ 5月25日期间进行毕业答辩,并填写“答辩记录表”和 “答辩委员会评语表”;
5.毕业答辩结束后录入系统成绩前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材料的最终电子稿给指导老师汇总各系,学院将进行论文查重,若检测结果总相似比超过30%的,成绩按“零”分记载,毕业设计(论文)需重修;
6.学生向图书馆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稿等材料;
7.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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