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 “十三五” 校级优势与特色专业群建设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4-13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06号)及《浙江科技学院“十三五”本科专业发展规划》,为推动学校专业建设,提升水平、彰显特色,决定开展十三五校级优势与特色专业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按照专业建设要“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要求,通过优势与特色专业群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培育和凝练专业特色,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形成和强化在省内外同层次同类型专业中的领先优势。

二、建设原则

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工作要立足于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的基本职责,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出发点,加快推进专业办学同产业行业的协同对接,更好地为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

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工作要以项目建设为引领,协同带动相关专业群建设,打造一批具有优势特色的专业团队,并促进学校完善专业建设的体制机制,建立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保持专业同产业行业的密切关系。

三、建设任务

(一)改善专业基础条件。完善专业课程体系,推进专业课程建设,编写或选用高水平教材,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切实改善实习实训条件,系统设计实施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习实践管理。通过项目建设,切实推进专业教学条件建设,确保专业教学仪器设备、专业图书资料等教学资源充分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生均教学资源水平处于省内外同层次同类型专业前列。

(二)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制定实施体现专业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在职培养和培训效果。确保专业教师特别是高水平教师将更多精力投入教学。通过项目建设,培养一批教学水平高、育人作风优良的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教学骨干,凝成一批优秀的教学团队,成为省内外同层次同类型专业中新秀、名师争相竞出的高水平教学人才高地。

(三)深化专业教学改革。与时俱进,加快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本科专业教学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学分制、导师制、弹性学制。通过项目建设,推动专业踊跃参与学校教改项目研究,努力培育重大教学研究和标志性成果,并在省级及以上层次教改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项中,比省内外同层次同类型专业竞得明显优势。

(四)创新专业办学模式。建立健全本科专业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促进专业教学与人才培养需求的紧密对接。推进专业国际合作,吸收借鉴国外先进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同时。通过项目建设,推动专业完善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有效模式,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方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推动项目建设专业的国际合作育人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五)强化专业社会服务。切实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扎实开展专业教学工作和创新创业教育,确保和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开展专业社会培训,积极承接和开发社会培训项目,为行业企业和社会有需要人员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终身教育服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项目实施

(一)时间和方式。2017年至2020年。20174月组织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立项后开展项目实施;2020年项目建设期满3年后组织验收。

(二)范围和数量。立项与“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和浙江省“十三五”七大万亿产业等相融合的8个优势特色专业群。坚持集中资源、保证重点、形成优势与特色的建设原则,建立包括专业群内动态调整、校企合作、共建共管行业产业学院、群内招生转专业、项目推进与评估及制度保障等各种机制,形成省校两级优势特色应用型专业体系。群内各专业加强交叉融合,瞄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增设专业方向与课程模块。校拟重点建设优势与特色专业群详见附件1

(三)申报和立项。项目以优势与特色专业群为单位,统筹申报,优势与特色专业群负责人由二级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担任。专业群内各专业要确定专业建设负责人,并分专业填报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

学校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发文实施。

(四)考核和验收。入选项目实行优胜劣汰的建设机制。建设中期将组织开展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将中止建设计划,停拨经费,并取消建设资格。建设期满将组织终期验收。验收将严格对照项目建设计划,对照评价标准(附件3)评价,全面考查建设任务达成情况。

五、项目经费

每个专业建设项目总经费为20万元,分两次下拨,立项后下拨50%建设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后再下拨另外50%建设经费。经费由专业负责人使用,专业群负责人审核,按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各专业要围绕建设任务,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开发、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团队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方面。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421日前将《浙江科技学院优势与特色专业群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 zht1253@163.com

附件:1. 学校拟重点建设优势与特色专业群

2. 浙江科技学院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

3. 浙江科技学院优势特色专业验收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