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期末考试监考教师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1-09

各二级学院(部):

        期末考试的监考教师依然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落实。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员以自己用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安排本次期末考试的监考教师【考试管理—集中考试排考—考试监考教师安排—安排监考教师、主副巡考】。

1.公共基础课请各开课学院至少安排2-3人作为主考及考务工作人员,负责在各教学区设立考务办公室,公共基础课的各位监考教师请统一到各教学区设立考务办公室领、回卷。其中小和山校区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师休息室A2-240(负责A教学区考场的试卷收发),安吉校区考务办公室在20*-101阶梯教室。

2.专业和专业基础课务必安排任课老师作为主考或监考教师负责拿送考试试卷。

3、有红色“合考”标记的为合班考试,数字相同为同一考场。

4、实际人数超过56人以上须安排三个监考教师,诚信考场超过50人的须安排2人监考,其他可安排一人。(小和山校区思政类课程统一认定诚信考试,安吉校区都是诚信考试)

5、根据二级学院的反馈意见,全英文授课专业班级(留学生)的考场,都须安排三个监考教师,其中需有一名男教师(包括分散考试)。

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12日下班前安排好各自学院的监考教师,系统将于13日关闭录入教师的功能。也请于11日前把各学院的巡考和值班教师以及值班电话报于教务处,原则上有本学院考试学生和监考教师的学院要求安排巡考和值班人员。

其他事宜:

一、教务处统一排考的课程,考场情况登记表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从系统打印后提供给主考教师,放入试卷袋【打印界面:集中考试地点安排—考场学生名单打印(R)—当前记录(或显示)学生名单(T)】;

、考场违规情况记录表和监考须知等领卷时在文印室领取(包括诚信考场门贴)。

三、监考须知:

     1、监考教师须提前20分钟(诚信考场须提前30分钟)到考场,公共基础课须到各考务办公室领卷。

     2、要求考前清场,认真检查核对考生考试证件【重修、补考须学生证、身份证两证】换证考试须身份证】。

     3、要求在黑板上书写座位号、考试时间、考试科目(闭、开卷)、考生须知。

     4、要求考生在考场名单上签名。

     5、要求宣读考生守则,手机严禁带入考场。

     6、要求试卷、答题纸按顺序从小到大排序。

     7、若发现作弊情况,由监考教师详细填写考场违纪记录表并签字,同时将学生作弊材料(学生本人签字)连同此表及时上报教务处处理。

    8、本学期期末考试卷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专用草稿纸。草稿纸上印有“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考试专用草稿纸”字样,考生不得自带草稿纸,违者按违纪作弊论处。考生必须在专用草稿纸上指定位置填写自己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等考生信息。该草稿纸可在印完试卷的同时向文印室领取,分装试卷袋时随试卷一起放入试卷袋。一份试卷原则上只配有一张专用草稿纸。

   9、考前必须做好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要求每位监考教师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教师监考职责》履行各项监考任务,做好领卷(原则上排第一位的监考人员负责领卷、回卷),座位编排、写好板书(考试内容、时间),清理考场,宣读《考生守则》及核对考生有效证件等工作,诚信考场按《诚信考场守则》执行

  10、请各二级学院必须做好学生的考前教育工作,强调考生必须带齐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才能参加考试,一卡通不能作为有效考试证件。如有证件遗失者,请考前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身份证遗失到保卫处开具证明后到派出所办理、学生证遗失到教务处办理),学生凭临时身份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可以参加考试,考试现场不办理任何证件、证明。

11、若发现作弊情况,由监考教师详细填写考场违纪记录表并签字,同时将学生作弊材料(学生本人签字)连同此表及时上报教务处处理。

12、期末考试期间按正常班车执行,不另安排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