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5月23日答辩之前的审核情况,定于5月29日10:00起对以下同学进行缓答辩,请充分准备,按时参加。
答辩小组:许梅生*、胡月、叶赛英** (A3-106)
姓名 |
姓名 |
陈狄威 |
蒋维克 |
俞 侃 |
赵 泽 |
吴文彪 |
王君浩 |
加*者为答辩组组长,加**者为记录员。
以上同学请将修改后的过程材料及论文纸质稿上交给指导教师,经指导教师确认后由指导教师负责在5月28日下午前统一上交给雷建光老师。
二、所有学生必须根据答辩过程中的反馈,参照《11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材料格式修改及装订上交备注》及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要求,认真对过程材料及论文(特别是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论文等)就日期、内容、格式等进行进一步修改与完善,将修改后的过程材料及论文(纸质稿及电子稿)经指导教师确认后(注意不要忘记纸质稿中的意见及签名、电子稿中意见及教师姓名)由指导教师负责在5月29日前统一上交给雷建光老师;未按要求修改完善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置。
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