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2017年第六届“理学·璀璨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理学院团委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7-10-10

理学院团委、学生会、社管及各班级: 

  为贯彻学习全国习近平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深入了解“中国梦”的意义,理学院团委特举办2017年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理学·璀璨之星”评选活动。该活动以展现理学学子在学业、生活、文体、精神、创新创业及公益奉献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反映学院团结热情、积极向上、健康乐观、勤奋学习的精神风貌,增强在校大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为主旨。该评选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理学大家庭中推举先进典型,通过表彰表现优异的学生,让理学学子深入了解中国梦的意义所在,为全院同学树立良好榜样,并能更深刻理解我院“明理 笃学 慎修 博用”的院训。

一、活动目的 

    1.通过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典型人物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在全院学生中营造一个良好氛围; 

    2.展现理学院独具人文气质的新风貌; 

    3.为全院提供学生展示自我独特个性以及能力的舞台。 

二、活动主题及口号 

   活动主题: 探寻青春路

   活动口号: 发现青春,传承青春,共享青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理学团委、学生会 

   协办单位:社管中心、各班级 

四、评选对象 

  理学院全院学生、优秀校友,留学生  

五、评选委员会 

  总顾问:苗红亚(院党委书记) 

  顾  问:陶祥兴(院长)、王  杨(院党委副书记)

  主 任:石大力、王铁军、项 楠 

  委 员:班主任、团委委员、学委委员、社管主任、各班级代表

六、评选内容 

  1.评选标准(必须具备) 

  (1)遵循校、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未受处分。 

  (2)各学科成绩优良。 

  (3)关心集体,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受到同学公认和好评。 

  2.报名方式

   (1)个人自荐;老师、班级推荐;学生会、社团组织推荐。(以上三种方式均可) 

   (2)下载报名表格(附1),完整填写后交于学工组办公室(A4-228)。(注:候选人材料一定要真实准确) 

  3.评选程序  

  (1)由活动组委会(理学院团委老师、班主任、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组成)根据报名资料确定璀璨之星(个人或者团体)入围名单10人(一次评定); 

  (2)先进行入围人员线上(理学院微信公众号)投票,再由团委老师、班主任、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及各班级代表组成组成评议小组,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票数最高的5名同学(二次评定名单); 

  (3)二次评定名单送学院领导审阅(三次评定名单); 

  (4)三次评定名单公示三天。       

七、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10月10日—10月16日;(纸质版上交A4-228;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832056256@qq.com) 

  2.一次评定:10月17日—10月18日; 

  3.二次评定:10月19日—10月20日; 

2017年“理学·璀璨之星”报名表

2017年“理学璀璨之星”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