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度体育活动评优的通知

信息来源:理学院分团委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14

各二级学院、分工会、相关部门:

2015年,我校群体活动蓬勃开展,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特别是在第三十四届运动会中,充分展现了浙江科技学院师生的风采,丰富了学校的文化建设内涵。为了表彰2015年在各项体育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根据《浙江科技学院第三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的有关安排,决定进行2015年度体育活动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现师生风采、弘扬健康理念、推动体育发展。

二、评选项目

全校学生中评选“十佳运动员”和“体育先进个人”;各二级学院和分工会评选“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三、评选条件

(一)浙江科技学院“十佳运动员”

1. 思想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刻苦训练,全面发展。

2. 近一年内在我校由体育部主办的体育赛事中取得第一名;或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各类比赛均要求为计划内比赛)。

3. 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

4. 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5.      近一年内无任何处分。

(二)浙江科技学院“体育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思想素质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体育方面有一定特长。

2. 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或体育协会举办的各项体育活动,并在比赛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3. 在二级学院及体育协会组织的体育活动中能够发挥积极的组织作用,对二级学院或体育协会的发展做出较大的贡献。

4. 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三)浙江科技学院“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1. 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第三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的要求,组队参加第三十四届运动会的全部比赛,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2. 每年组织开展体育活动不少于3次,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3. 发生群体事件、影响稳定安全和体育活动秩序以及在比赛中查实有冒名顶替的单位不能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

1. 浙江科技学院“十佳运动员”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填写《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十佳运动员”申请表》,推荐1—2名候选人。

2. 浙江科技学院“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由各二级学院和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结合近一年的群体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荐,填写“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申请表”。二级学院(学生)和分工会(教工)各评选3个。

3.浙江科技学院“体育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学生会体育部根据评选条件按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1)申报参加评选。

五、评优小组

由体育部、工会、团委、学生处、研工部、教务处、学生会等单位组成评优小组进行评选。

附件一:2015年度浙江科技学院“十佳运动员”申请表(学生)

附件二:2015年度浙江科技学院学生“体育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三:2015年度浙江科技学院“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