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理学院学工组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5-09-14

各班级同学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制度(试行)》的要求,为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时间9中旬)

    、认定工作程序

(1成立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

请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成立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认定工作组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书记、主任、委员)为组长、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组员以班级为单位推选,班主任任组长,班团干部3人及普通同学3人共计7人。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等级确认工作,认定工作组负责审核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评定按特别困难(A)、比较困难(B)、一般困难(C)三个档次认定

(3)认定要求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制度》的规定,原来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务必要求学生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认定为困难学生的,学生只需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材料上报

上报材料:认定评议小组名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文档上报;

(5)上报时间

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名单请于916中午上报学生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上报截止时间为925

、其它

经济资助工作要求上报的电子稿都发送到邮箱:907908412@qq.com

联系人:石大力,联系电话:85070706。

理学院学工组  

                                            20159月14

2015-2016学年二级学院认定领导小组名单汇总表.xls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xls

浙江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制度(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