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申报2005年下半年校内自编教材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05-09-26

  今收到教务处“关于申报2005年下半年校内自编教材的通知”,现全文转发如下,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   现将申报2005年下半年校内自编教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编教材的主编教师应有中级以上职称,并要有一定的讲授本课程的教学经历。   二、申报的新编教材应有详细的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并要求提供样稿或关键样章。申报修订和引进原版教材的请附样书一册。   三、自编教材的申报程序(1)填写《浙江科技学院自编教材(讲议)校内使用申报表》(在校园网的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2)将填好的表格和以上第二点中所列材料交申报人所在学院(部)审核;(3)经各学院(部)审核的自编教材申报材料由教务处汇总,提交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批。   请各学院、各教学部门的教学秘书将申报材料于10月14日之前统一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0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