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理学院卓越工作业绩奖励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6-12-06

 

各位老师,根据2016年理学院四届二次双代会通过的《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卓越工作业绩奖励办法(试行)》理学院〔20164号文件精神,现请各位老师自行申报理学院卓越工作业绩奖励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1、   奖励范围:

我院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或集体)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工作、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人才引进、学院创收、学生工作、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突出贡献和卓越业绩的工作和成果。除特别说明之外,奖励业绩一般要以浙江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我院教师为第一完成人,且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新完成(新增加)的省部级以上的突出成果业绩和支撑学院发展的卓越工作。

2、业绩时间要求:

此次业绩统计时间为:20141—201612

3、提供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奖项需要提供纸质和电子的作证材料。SCI论文需要提供收录证明,所有的获奖和科研项目必须要有文件且盖有章,如没有盖章的需要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盖章确认,科研项目需要提供立项文件和结题证明。

2)此次材料统计截止上交时间为201716日。

3)所有电子和纸质佐证材料上交到A4-228项楠老师处,Email        274196026@qq.comTel85070706

4、其他事项

 请各位老师按照规定时间内上交规定的纸质和电子材料,如若未能及时按照要求上交,不予统计在此次奖励之内。

具体工作业绩可见附件中文件。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卓越工作业绩奖励办法》.doc

理学院

201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