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根据2016年理学院四届二次双代会通过的《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卓越工作业绩奖励办法(试行)》理学院〔2016〕4号文件精神,现请各位老师自行申报理学院卓越工作业绩奖励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1、 奖励范围:
我院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或集体)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工作、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人才引进、学院创收、学生工作、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突出贡献和卓越业绩的工作和成果。除特别说明之外,奖励业绩一般要以浙江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我院教师为第一完成人,且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新完成(新增加)的省部级以上的突出成果业绩和支撑学院发展的卓越工作。
2、业绩时间要求:
此次业绩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2016年12月
3、提供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奖项需要提供纸质和电子的作证材料。SCI论文需要提供收录证明,所有的获奖和科研项目必须要有文件且盖有章,如没有盖章的需要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盖章确认,科研项目需要提供立项文件和结题证明。
(2)此次材料统计截止上交时间为2017年1月6日。
(3)所有电子和纸质佐证材料上交到A4-228项楠老师处,Email: 274196026@qq.com;Tel:85070706。
4、其他事项
请各位老师按照规定时间内上交规定的纸质和电子材料,如若未能及时按照要求上交,不予统计在此次奖励之内。
具体工作业绩可见附件中文件。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卓越工作业绩奖励办法》.doc
理学院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