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理学院学工办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9-03-14

理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各团工委、分团委需严格遵照《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完成“推优”工作。“推优”过程中,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推优”名单确定后,及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附件3为表格填写要求),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请理学院团委、各团支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于3月18日(下周二)前电子版上交附件2至邮箱1990913652@qq.com联系人:王荣昊同学),同时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上交至A4-231办公室。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实施办法

附件2:班级+名字: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

附件3: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