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微积分)竞赛章程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09-04-15

第一条  总则

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微积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浙江省高等数学教育研究会主办的面向浙江省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旨在激发我省大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推动大学数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也借此活动为广大学生的考研提供帮助.

第二条  竞赛内容

1.竞赛分为数学、文科与专科、经管、工科四大类。

2.数学专业组的赛题主要依据专业教材《数学分析》(复旦大学数学系或华东师大数学系编);

3.其它专业的赛题主要依据教材《高等数学》或者《微积分》, 具体内容见考纲。

第三条  竞赛形式、规则和纪律

1.浙江省高等数学教育研究会统一竞赛题目,考试总分150分,闭卷考试方式,以各个学校相对集中的形式进行。

2.竞赛一般在每年12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上午8:30—11:30举行。

3.以大学生所在的学校为单位参赛,专业不限。仅限本、专科学生。

4.工作人员将密封的赛题按时启封发给参赛学生,参赛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并准时交卷。

5.参赛学校应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纪律监督工作,保证本校竞赛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6.对违反竞赛规则的参赛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成绩无效, 并通报给参赛学校。

第四条  组织形式

1.竞赛由浙江省高等数学教育研究会竞赛组织委员会主持,负责每年动员报名、拟定赛题、组织阅卷和评奖、印制获奖证书、举办全省颁奖仪式等。竞赛组委会由全省各参赛学校负责人组成。

2.竞赛分赛区组织进行。原则上每个学校为一个赛区(每个赛区参赛人数在50人以上),不满50人可以与邻近的学校合并成立一个赛区。每个赛区建立一个工作小组,负责本赛区的宣传发动及报名、监督竞赛纪律等工作。

第五条  评奖办法

由竞赛委员会评选出一等奖5%、二等奖15%和三等奖30%.对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授予特等奖。获奖人数最多的学校获奖名额不超过总名额的30%,获奖人数次多的学校获奖名额不超过总名额的20%。对获奖的学生均颁发获奖证书。

第六条  报名

参赛学生向所在学校或各赛区工作小组报名并交报名费。

                                                     (浙江省高校高等数学教学研究会)

                                                                 (2002年11月)